⒈ 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⒈ 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另征的部分。
引唐 白居易 《不夺人利策》:“所以王者不殖货利,不言有无。耗羡之财不入於府库,析毫之计不行於朝廷者,虑其利穴开而罪梯构。”
《儒林外史》第四回:“我这 高要,是 广东 出名县分,一岁之中,钱粮耗羡,花、布、牛、驴、渔、船、田房税,不下万金。”
清 薛福成 《叙疆臣建树之基》:“地丁有正额、耗羡、租粮三款。”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条鞭法,名为永不加赋,而耗羡、平餘,犹在正供之外。”
⒈ 旧时官吏征收银粮时,为防止漕运的耗损,于正额之外多收若干,称为「耗羡」。
引《儒林外史·第四回》:「一岁之中,钱粮、耗羡、花、布、牛、驴、渔船、田房税,不下万金。」
成语“耗羡”的结构比较简单,由两个字组成,没有特定的语法结构。
可以通过联想记忆来记住成语“耗羡”。可以想象一个人站在群众之上,高高在上,引起了众人的羡慕和嫉妒的场景,帮助记忆这个成语的含义。
学习其他与“耗羡”相似的成语,如“超群”、“出类拔萃”等,可以进一步丰富词汇量,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耗羡一词常用于形容那些在某个领域表现出色,超越他人的人。可以用来形容学习优秀的学生、工作出色的职员,或者在某个特定领域具备非凡才能的人。
1. 他的音乐才华耗羡了许多人。2. 她的优秀成绩耗羡了全班同学。3. 这位年轻的企业家凭借着自己的商业眼光和才华耗羡了许多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