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列举;提出。
⒈ 列举;提出。
引郭沫若 《历史人物·屈原研究》:“我们且把他所称道的‘前王’和‘前圣’索性开一个清单在下面吧……以上一共揭举了十六项,还有些次一等的贤人我没有举出。”
王西彦 《夜宴》五:“接任后第一次向学生训话,他就用慷慨激昂的语调揭举了三章约法。”
动词+动词
可以将“揭举”这个成语与“揭发他人的丑闻”联系起来,形成一个记忆联结。你可以想象一个人站在高处,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别人的丑闻,然后他高声宣读并公之于众。
你可以进一步学习有关中国社会道德和伦理观念的知识,了解揭举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含义和影响。
揭举这个成语通常用于形容某人公开揭发他人的过错或私事,特别是在社会道德和伦理观念中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它可以用于描述某人举报他人的不法行为,或者用于形容某人公开曝光他人的个人隐私。
1. 他揭举了公司老板的贪污行为,使得公司陷入了丑闻。2. 她揭举了邻居的隐私,引起了社区的轩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