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公安或司法机关通令在一定范围内抓捕在逃犯。
例对二犯发出通缉令。
英order the arrest of a criminal at large; list as wanted;
⒈ 执法机关通令各地搜捕在逃犯人。
引清 林则徐 《驻防妇女傅察氏逃走案审明定拟折》:“全顺 辗转传闻,误以通缉为通融,写入禀内。”
曹禺 《北京人》第二幕:“人家现在通缉我。我背了坏名声,我一辈子出不了头。”
⒈ 法院通令各地方捉拿在逃的人犯。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或受刑人逃亡或藏匿而不知其所在时,得通缉之。但如知悉逃亡或藏匿的处所,则应拘提,不得通缉。通缉,应以通缉书通知附近或各处检察官、司法警察机关;必要时得登载报纸或以其他方法公告。被通缉的人,称为「通缉犯」。
通缉是一个动词短语,由“通”和“缉”两个词组成。其中,“通”表示公开宣布,悬赏,而“缉”表示捕捉,追踪。
你可以尝试将“通缉”与“悬赏”联系在一起,因为通缉通常伴随着悬赏捉拿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你可以想象警方发布通告,并悬赏捉拿犯罪嫌疑人的场景,以帮助记忆这个成语。
你可以进一步学习与犯罪和法律有关的成语,例如“逃之夭夭”、“罪魁祸首”等。
通缉这个成语可以用于描述追捕犯罪嫌疑人的情景,也可以用于形容追逐或寻找某人的过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缉来描述警方追捕犯罪分子的行动,或者形容我们追逐某个目标或寻找某人的过程。
1. 警方已经通缉这名逃犯,并悬赏五万元捉拿。2. 我们正在通缉这个犯罪团伙的成员,希望公众能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