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令贬黜。
⒈ 明令贬黜。
引《晋书·庾纯传》:“陵上无礼,悖言自口,宜加显黜,以肃朝伦。”
《续资治通鉴·宋高宗建炎元年》:“愿詔大臣按劾诸路监司不勤王者,与夫号为勤王而灭裂者,悉加显黜,以为将来误国忘君之戒。”
显黜这个成语由两个汉字组成,分别是“显”和“黜”。
可以将“显黜”想象成一个人站在舞台上,用灯光照亮了他的优点,而将他的缺点隐藏在黑暗中。
可以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成语,如“光明正大”、“掩耳盗铃”等,来扩展对成语的理解和应用。
显黜这个成语多用于描述一个人在社交场合中的表现。当一个人在公众场合中,能够展示自己的优点和才能,同时也能够避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处时,可以使用这个成语来形容他。
1. 他在工作中总是善于显黜,让领导只看到他的优点。2. 她的演讲技巧很高超,能够巧妙地显黜自己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