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传留下来的规范。
⒈ 传留下来的规范。
引宋 曾巩 《福州上执政书》:“则仁治之行,岂独昏愚得蒙赐於今日,其流风餘法,传之永久。”
宋 曾巩 《故高邮主簿朱君墓志铭》:“已而捨学菐其家,家之食口数百,仰於君,君能资之,皆出乎衣食,嫁娶皆有餘法。”
主谓结构。其中,“余”为主语,表示超过的事物;“法”为谓语,表示规定的事物。
可以将余法的“余”字和“多余”联系起来,帮助记忆其含义为超过规定的时间或范围。
可以进一步学习其他与时间、规定相关的成语,如“时光荏苒”、“规矩”等。
这个成语通常用于描述超过规定时间或范围的情况,例如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加班时间、学生上课时间超过规定的课程时间等。
1. 他加班加点,每天都余法很多时间。2. 学生们热爱学习,经常余法自己的课外阅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