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越分把持。
⒈ 越分把持。
引明 方孝孺 《霍光》:“吾故曰 光 之不底于戮,幸也。以其昧於去就之义,而不知天之大柄不可僭持也。”
成语“僭持”由两个汉字组成,结构简单明了。
可以通过联想记忆来记忆成语“僭持”。可以想象一个人越过限制,擅自掌握了一把权杖(持),表示超越职权或权力范围。
可以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成语,如“擅权妄为”、“专横跋扈”等,了解更多有关权力和职责的成语。
常用于形容某人或某组织越权行事,擅自掌握权力或资源的行为。也可用于指某人或某组织超出职责范围,侵占他人的权益。
1. 他以为自己有权力僭持公司的决策,结果导致了公司的破产。2. 政府官员不能随意僭持公共财产。3. 这个组织的领导者经常僭持权力,不听取他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