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代赋役制度之一。即里甲法。旧时兵役制之一。
⒈ 明 代赋役制度之一。即里甲法。
引《德化县志·役法》:“国朝役制:一里十甲,挨次轮差。有正役,谓之里甲,有泛役,谓之均徭。正役,凡十家为甲,别推有产力者为之长,一里之地,为十甲者共一百一十家,循环应役。催办钱粮,勾摄公事,及出办上供物料。”
《赤县新志》:“里,每十户甲首一名,岁轮一户应役,十年而周,谓之正役,谓之递年……旧例,止令输纳物料,供给差使而已。今则百凡官府所需,悉出於此。”
明 黄绾 《明道篇》卷四:“每岁正役轮该里长一人出官应役,管摄一里之事。”
⒉ 旧时兵役制之一。 民国 二十二年公布之兵役法规定:现役期满,退伍服正役。正役为期六年,在乡应赴规定之演习,战时动员召集之。
正役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没有特定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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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役常常用来形容担任重要的官方职务,特别是那些需要负责任、具有权威性的职务。例如,可以用来形容担任国家领导、高级官员、法官、教授等职位的人。
1. 他担任了多年的正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 这个官员负责的是一个重要的正役,需要处理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