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文章的条例或范例。
⒈ 文章的条例或范例。
引鲁迅 《华盖集续编·不是信》:“我的文字中,大概是用别人的原文用引号,举大意用‘据说’,述听来的类似‘流言’的用‘听说’,和《晨报》大将文例不相同。”
郭绍虞 《中国文学批评史》三八:“由文法与修辞再进一步,于是他想建立文例。”
⒈ 法律上指对于特定用语的意义,规定其范围及其限制。
文例是一个由两个字组成的成语,前一个字“文”表示文章、作品,后一个字“例”表示典范、榜样。
将“文例”这个词拆分为两个部分,“文”和“例”,并与其含义相关联。可以想象一个文人在写作时,他的作品成为了文学的典范和榜样,从而形成了“文例”这个词。
了解更多与文学和作品相关的成语,如“文采飞扬”、“文不加点”等,可以进一步拓展对文学和作品的理解。
文例一词常用于形容文人的才情和作品,可以用在夸奖文人的场合,也可以用于描述文学作品或文章的特点。例如,你的文章真是一篇佳作,堪称文例。
1. 他的诗词写得非常出色,堪称文例。2. 这篇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是一部真正的文例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