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散失。
⒈ 散失。
引章炳麟 《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詔》、 匡衡、王凤、鎦隗、孔羣 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復传其録。”
田北湖 《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
亡佚是一个由两个意义相近的词语组成的成语,其中“亡”和“佚”都是单音节词。
可以通过将“亡佚”与“失去”、“消失”等词语进行联想来记忆。可以想象一个珍贵的文物或书籍突然失去或消失不见的情景,以帮助记忆。
了解更多关于中国古代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的知识,可以深入了解亡佚成语的背景和应用。
亡佚常用于描述文物、书籍等的丢失情况。也可以用来形容其他事物的失去或消失,比如失去机会、失去记忆等。
1. 这本古籍已经亡佚多年,直到最近才被重新发现。2. 由于战乱,这座古城的许多文物亡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