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参见:放迹,放迹。
⒈ 见“放迹”。亦作“放跡”。亦作“放蹟”。
⒉ 犹远行。
引《楚辞·九章·悲回风》:“求 介子 之所存兮,见 伯夷 之放迹。”
王逸 注:“放,远也;迹,行也。”
⒊ 犹浪迹。到处漂泊。
引唐 韩愈 《唐故江南西道观察使中大夫王公神道碑铭》:“同列有恃恩自得者,众皆媚承,公嫉其为人,不直视,由此贬 连州 司户,移 夔州 司马,又移 荆南 ……放跡在外,积四年。”
《新唐书·韩思彦传》:“至官閲月,自免去,放蹟 江 淮 间。”
明 方孝孺 《学士亭记》:“故或放迹於江海,或养操於山林,求遗世忘累之士而与之游。”
清 顾炎武 《春雨》诗:“放跡江湖间,犹思理坟典。”
放迹是一个动宾短语,由动词“放”和名词“迹”组成。
可以将放迹的发音拆分为“放”和“迹”,并联想到鸟在天空飞行时留下的痕迹。
可以进一步学习与犯罪相关的成语,例如“罪魁祸首”、“作案手法”等。
放迹一词常用于描述犯罪活动中的痕迹,也可以用来形容某人的行为或言语给人留下明显的印象。
1. 他留下了很多放迹,警方很容易就锁定了他的行踪。2.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放迹,凶手很可能是个职业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