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的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由四个汉字组成,分别是“否定”、“之”、“否定”和“规律”。
要记住否定之否定规律,可以将其与“不是不”这个短语联系起来。这个短语的结构与否定之否定规律相似,可以帮助记忆。
如果你对否定之否定规律感兴趣,可以进一步学习修辞学和其他的修辞手法。修辞学是一门广泛的学科,涉及到语言运用的各个方面,对提高语言表达能力非常有帮助。
否定之否定规律常常用于修辞手法中,用来加强肯定的表达方式。它可以用于辩论、文学作品、演讲等各种语言交流场景中。在口语和书面语中,否定之否定规律也常被用来表达一种强烈的肯定态度。
1. 他不是不聪明,只是有时候不够努力而已。2. 这个问题不是不重要,而是我们需要更多时间来解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