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谬论,欺世之论。
⒈ 谬论,欺世之论。
引南朝 宋 谢庄 《索虏互市议》:“交易爽议,既应深杜;和约诡论,尤宜固絶。”
宋 朱弁 《曲洧旧闻》卷四:“大言滔天,诡论灭世,盖指 介甫 也。”
梁启超 《菲斯的人生天职论述评》:“而投时翫世者流,或反乘弱瑕以骋诡论。”
⒈ 诡谲的言论。
例如:「他以诡论来煽惑盲从的群众。」
⒉ 理哲学上指似非而是,似是又非,常自相矛盾的命题或论证。
诡论由两个汉字组成,分别是“诡”和“论”。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记忆“诡论”这个词语:
如果想进一步学习关于成语的知识,可以了解其他与辩论或言辞相关的成语,如“巧舌如簧”、“口若悬河”等。
诡论常用于贬义场合,多用于批评、讽刺或指责某人使用诡计、狡猾手段进行辩论。可以用于描述政治辩论中的不正当手段,也可以用于形容某人在争辩中使用伎俩、欺骗他人的行为。
1. 他在辩论中使用了各种诡论,最终成功地误导了听众。2. 这场辩论充满了诡论和欺骗,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讨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