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打劫,抢夺。
⒈ 打劫,抢夺。
引宋 李纲 《与吕相公书》:“﹝贼众﹞遂束手自归,除放散老弱外,得彊壮者六千餘人,分隶诸将,尚有三千餘人,远去打掳未还。”
打掳是一个动宾短语,由动词“打”和名词“掳”组成。
可以将打掳想象成一个强盗用武力抢夺他人财物的场景,形象地描述了这个成语的含义。可以通过形象化的记忆来帮助记忆这个成语。
可以进一步了解古代战争时期的社会动荡和武力抢夺现象,以加深对打掳这个成语的理解。
打掳这个成语一般用于形容武力抢夺财物或人口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来形容强行夺取他人的财物、权益等。
1. 他们用暴力手段打掳了村民的财物。2. 这个团伙经常打掳商人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