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废弃。
⒉ 免职。
⒈ 废弃。
引《汉书·律历志上》:“乃詔 迁 用 邓平 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
⒉ 免职。
引宋 王安石 《谢提刑启》:“叨备一官,甫更三岁,不时罢废,实赖全安。”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四:“睿皇帝 斥其诞妄, 吴 遂罢废。”
主要由“罢”和“废”两个字组成,形容词+动词的结构。
可以将“罢废”联想为一把大刀将制度、规定或法律砍断,使其失去效力。
可以了解更多与废除、取消有关的成语,如“废除旧例”、“废寝忘食”等。
常用于描述废除不合理、不适用的制度、规定或法律。也可用于表示废除某种行为或活动。
1. 由于该法律涉及的条款过时,政府决定罢废该法律。2. 为了推动改革,政府宣布罢废一些不合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