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本项。
⒉ 谓判罪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⒈ 本项。参见“本项”。
引《隋书·经籍志一》:“远览 马 史、 班 书,近观 王 阮 志,録,挹其风流体制,削其浮杂鄙俚……凡五十五篇,各列本条之下,以备经籍志。”
⒉ 谓判罪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引《唐律·名例·本条别有制》:“诸本条别有制,与例不同者,依本条。”
《唐律·官户部曲》:“官私奴婢有犯,本条无正文者,各准良人。”
本条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其中“本”表示自己,而“条”表示一条线索或决定。
可以通过与苏轼的《东坡志林》联系起来记忆本条这个成语。也可以将其与自己对某件事情的决定联系起来,帮助记忆。
可以进一步学习苏轼的《东坡志林》以及其他与自我表达、观点陈述相关的成语和表达方式。
本条一般用于口语交流中,可以用于自我表达、陈述自己的观点或决定。
1. 我本条认为这个决定是正确的。2. 本条决定不参加这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