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行迹露败,当场人脏俱获。
⒈ 行迹露败,当场人赃俱获。元·孟汉卿也作「并赃拿败」。
引《魔合罗·第四折》:「今日个并赃拿贼更推谁,你刬地硬抵著头皮儿对。」
主谓宾状(并赃拿贼)
可以通过联想记忆的方式记忆这个成语。可以想象自己是一位勇敢的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不仅要抓住他,还要追回他偷的赃物,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
如果想进一步了解中国的成语和文化,可以学习其他与犯罪、公安机关相关的成语,如“抓贼捉赃”、“盗亦有道”等。
并赃拿贼常用于形容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在打击犯罪时,不仅要抓住犯罪分子,还要追回赃物,确保案件的成功侦破和犯罪嫌疑人的定罪。
1. 公安局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始终坚持并赃拿贼的原则。2. 只有并赃拿贼,才能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