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经常受雇于人。
引晋 袁宏 《后汉纪·明帝纪上》:“荣 字 春卿,沛国 亢 人少给事郡县长,师事 九江 朱文,家贫,常赁自供,书(昼)夜诵读,无懈怠。”
常赁由两个汉字组成,分别是“常”和“赁”。其中,“常”表示经常、常常,而“赁”表示租借、租用。
常赁常常用于描述某人经常向别人借用或租用东西,也可以用于形容某人经常占用别人的时间、精力或资源。
1. 他常赁别人的车,从来没有买过一辆自己的。2. 她常赁朋友的书,喜欢阅读各种类型的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