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秦汉之法,三人以上不得聚饮,朝廷有庆典之事,特许臣民聚会欢饮,此谓“赐酺”。后世王朝遂为一种宴饮庆祝活动。
⒈ 秦 汉 之法,三人以上不得聚饮,朝廷有庆典之事,特许臣民聚会欢饮,此谓“赐酺”。后世王朝遂为一种宴饮庆祝活动。参阅《汉书·文帝纪》。
引《新唐书·高宗纪》:“永淳 元年二月癸未,以孙 重照 生满月,大赦,改元,赐酺三日。”
《宋史·礼志十六》:“赐酺,自 秦 始, 秦 法,三人以上会饮则罚金,故因事赐酺,吏民会饮,过则禁之。 唐 尝一再举行。”
《清史稿·圣祖纪二》:“乙丑,上閲射,赐酺。”
⒈ 准允百姓任意饮酒。
引《新唐书·卷二·太宗本纪》:「九月壬子,以有年,赐酺三日。」
赐酺是一个动宾短语,由“赐”和“酺”两个字组成。
赐酺可以用来形容慷慨解囊、慷慨赠予,也可以用来形容举办盛大的宴会或庆典。
1. 皇帝赐酺给臣子,以示对他们的尊重和赏赐。2. 公司老板为了庆祝公司成立十周年,赐酺给所有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