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朝末年设立的最高审判机关。审理不服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判决的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用。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二》。
⒈ 清 朝末年设立的最高审判机关。审理不服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判决的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用。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二》。
⒈ 清末及民初时的最高法院,称为「大理院」。
德语Oberster Gerichtshof (S, Rechtsw), Reichsgericht (S, Rechtsw)
大理院是一个四个字的成语,由“大”、“理”、“院”三个字组成。
大理院这个成语常用于描述法院的公正和公平,也可以用来形容其他公正的场合,比如评选比赛的裁判员公正地评判比赛结果。
1. 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们像大理院一样公正地审判了。2. 这个比赛的裁判员都是大理院的人,你不用担心结果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