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源出明朝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秦桧与妻子东窗下密谋杀害岳飞。秦桧死后在地狱受惩罚。其妻设醮,秦桧要道士传言“东窗事发矣!”后以“东窗事发”比喻阴谋或所犯罪行败露。亦说“东窗事犯”
英to be exposed; the cat is out of the bag;
⒈ 后因以“东窗事发”或“东窗事犯”概指此事。亦用以喻阴谋败露,自食恶果。
引据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佞倖盘荒》载, 宋 元 间传说, 秦桧 欲杀 岳飞 时,曾与妻子 王氏 在东窗下密谋。后 桧 游 西湖,舟中得疾,见一人披发厉声曰:“汝误国害民,吾已诉天,得请矣。”
桧 死后,在地狱备受诸苦。 王氏 给他做道场,并派道士去探望他,他对道士说:“可烦传语夫人,东窗事发矣。”
明 郎瑛 《七修类稿·辩证五·东窗事犯》:“岳武穆 戏文《何立闹酆都》,世皆以为假设之事,乃为 武穆 泄寃也。予尝见 元 之 平阳 孔文仲 有《东窗事犯》乐府, 杭 之 金人杰 有《东窗事犯》小説。”
明 汤显祖 《牡丹亭·圆驾》:“[旦]若説 秦夫人 的受用,一到了阴司,撏去了凤冠霞帔,赤体精光……听的是东窗事发。”
⒈ 传说秦桧与妻王氏在东窗下密谋陷害岳飞。秦桧死后受谴责,于冥司托人告诉王氏说,东窗下的密谋已经暴露了。见明·田汝成也作「东窗事犯」。
引《西湖游览志余·卷四·佞幸盘荒》。后以此比喻阴谋败露,将被惩治。《警世通言·卷二〇·计押番金鳗产祸》:「我早间见那做娘的打庆奴,晚间押番归却,打发我出门。莫是『东窗事发』?若是这事走漏,须教我吃官司,如何计结?」
北宋末年,金兵南犯,岳飞、李纲等坚持抗金,奸臣秦桧主张投降,就与夫人在东窗下密谋除掉岳飞。后来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不久秦桧与儿子病死,妻王氏请僧人做法事超度他们,法师说:“太师叫我转告,东窗事发了。”
秦桧是宋高宗时的丞相,却与金人私通,力主和议,企图卖国求荣。但是宋朝的名将岳飞屡败金兵,破坏了秦桧的奸计,于是秦桧一日之内连发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等到岳飞回到京师,便将他下于狱中。秦桧想要杀掉岳飞,但是害怕朝廷社会的舆论,如果不杀掉岳飞,又怕岳飞阻挠和议,破坏自己和金人的协议。为此,秦桧坐在家中的东窗下,苦恼不已。他的妻子王氏知道了,就对秦桧说︰“擒虎易,放虎难。”意思是要秦桧把握机会,除去岳飞。秦桧被妻子的话打动,当晚便将岳飞处死。后来秦桧游览西湖,在船上看到岳飞的冤魂向他索命而死。不久之后,其子秦熺也死了。王氏请道士超度两人。道士在地府见到秦熺戴著铁枷,又在酆都看到秦桧和另一位陷害岳飞的大臣万俟卨,两人身上也都戴著铁枷在受苦。秦桧见到道士,便请他转告王氏:“我们在东窗下设计陷害岳飞的阴谋,已被揭发了!”后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东窗事发”,用来指阴谋或非法勾当败露。
①你们干尽这般丑事,如今东窗事发,法律难容!
②他利用职权受贿,东窗事发后,人就没来上班了。
③为人别做亏心事,否则东窗事发,将必吃上官司。
④自从行贿案东窗事发后,官员纷纷跳出来撇清关系。
⑤这些人自以为聪明,一旦东窗事发,不也是自身难保?
⑥风声总会走漏,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终于东窗事发了。
⑦可别以为干坏事没人知,哪天东窗事发,可就难逃法网。
⑧这种事是干不得的,一旦东窗事发,后果势必不堪设想。
⑨没想到他会侵占公款,如今东窗事发,难免要身陷囹圄了。
⑩这些不肖官员平日贪赃枉法,如今东窗事发,就要遭到法律制裁了。
成语由四个字组成,分别是“东”、“窗”、“事”、“发”。
可以通过将东窗事发的故事情节和成语的发音进行联系记忆。想象自己躲在东窗下窃听敌人的秘密,却被敌人发现,事情败露。
可以进一步学习其他与秘密、计划被揭露相关的成语,如“露馅”、“败露”等。
常用于描述秘密被揭露、计划被识破的情况,特别是指原本打算做坏事的人最终被揭发。例如,可以用来形容犯罪分子被警方逮捕,或者某人的不良行为被他人发现。
1. 他原本打算偷偷溜走,但是东窗事发,被发现了。2. 他的阴谋终于在最后一刻东窗事发,被全城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