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砍头。旧时的一种酷刑。
⒉ 身首异处。
⒈ 砍头。旧时的一种酷刑。
引《管子·侈靡》:“断指满稽,断首满稽,断足满稽。”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四章:“若夫车裂马分,炮烙汤煎,断首折腰,凌迟寸磔,挖眼彘人,犹以为未足,则有蝎盘焉。”
⒉ 身首异处。
引子虚子 《湘事记》:“炮兵 李金山 遽近前刺之,曳至 小吴门 城楼, 忠浩 犹负痛开导民军, 焦达峰 时在諮议局议事,飭属缚 忠浩 至议局办,令至, 忠浩 已断首矣。”
断首是一个由“断”和“首”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其中,“断”表示砍断、切断,而“首”则表示头颅。两个字合在一起,形象地描述了犯罪分子头颅被砍下的惩罚场景。
可以将断首的形象与严厉的惩罚联系在一起,想象一个人被砍下头颅的场景,从而记住断首这个成语的意义。
可以学习其他与惩罚相关的成语,如“杀一儆百”、“以毒攻毒”等,以扩展对于这一主题的理解。
断首一词多用于文学作品、口语和日常生活中,用来强调某人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例如,可以用来形容某个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或某个违法行为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1. 这个杀人犯最终被判处断首。2. 这个贪官受到了断首的惩罚,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