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敬称僧人之身。
⒈ 敬称僧人之身。
引宋 苏轼 《答南华明老》之二:“专使惠手书,具闻别后法体安稳为慰。”
明 黄溥 《闲中今古录》:“我亦作一偈送汝曰:‘ 江 南竹,巧匠作为笼。留与吾师藏法体,碧波深处伴蛟龙。方知色是空。’”
法体是一个名词性成语,由两个汉字组成。
可以将“法体”与“法律制度的形式和内容”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形象的记忆。可以想象一个法律文书的形状,上面写满了各种法律条文,代表着完备的法律制度的形式和内容。
可以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法律术语和法律制度,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法治的重要性。
法体一般用于描述法律、规章制度的形式和内容。可以用来表达对法律、规章制度的尊重和遵守,也可以用来批评过于拘泥于形式而忽视实质的现象。
1. 领导强调,我们要严格遵守公司的法体,不得违反规章制度。2. 这个政策的法体很严密,需要我们仔细研究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