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发还。
⒈ 发还。
引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谓之籍纳。惟籍纳产业方许给还。”
《水浒传》第一百回:“其餘随从贼徒,不伤人者,亦准其自首投降,復为乡民,给还产业田园。”
动词+动词
可以将“给还”想象成一个人接过别人递给的东西,然后再把东西还给对方的场景。这样的图像可以帮助你记住这个成语的含义。
如果你对成语“给还”感兴趣,可以进一步学习其他与恩情、回报相关的成语,如“恩将仇报”、“以德报怨”等。
这个成语常用于表达感恩之情,也可用于形容回报别人的恩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用“给还”来表达对他人的感激之情,并表示自己有意回报对方的好意。
1. 我一直受到他的照顾,我一定要给他还。2. 那位老师对我很好,我要努力学习,将来给她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