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在我国大城市以租借名义强迫划定的共同管理的区域。
⒈ 旧时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在我国大城市以租借名义强迫划定的共同管理的区域。参见“租界”。
引邹韬奋 《经历》三六:“由外面传进的消息,说前一夜在公共租界被捕的 沉、李、王、沙 四先生……于当天十二点即由各人的律师保了出来。”
洪深 《咸鱼主义》:“我们先生想,有一天 上海 真的打起仗来的话,逃难到公共租界里来的人一定是很多的。”
公共租界由“公共”(public)和“租界”(leasehold)两个词组成,形容被列强侵占并划定为特殊地区的城市或地区。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记忆公共租界这个成语:
公共租界这个词语常用于描述中国近代史上被列强侵占的城市或地区,以及这些地区享有的特殊地位。可以用于历史教育、学术研究、或者对中国近代史感兴趣的讨论中。
1. 这座城市曾经是一个公共租界,现在已经恢复了中国的主权。2. 这个地区的经济繁荣要归功于当时的公共租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