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也称“海牙法院”。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1946年根据《联合国宪章》在海牙成立。《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成员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成员国,应承诺遵行国际法院的判决。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法院接受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和《联合国宪章》或任何条约及公约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另还为联合国机构提供关于法律问题的权威性参考意见。
⒈ 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于西元一九四六年于荷兰的海牙成立,以法官十五人组成,掌理国际间诉讼事件的审讯及判决,并对联合国所提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也作「国际法庭」。
国际法院是一个由三个词组成的成语,分别是“国际”、“法”和“院”。
可以通过联想记忆来记住这个成语。例如,将“国际”想象成两个国家之间的桥梁,将“法”想象成一个法官的木槌,将“院”想象成一个法庭的建筑。这样,你可以想象一个国际法院是两个国家之间通过法律解决争端的地方。
如果你对国际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感兴趣,可以进一步学习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相关知识。你可以阅读相关书籍、学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条约,以及了解国际组织如何处理国际争端。
国际法院一词通常用于描述国际法律事务和国际争端解决。它可以在政治、外交和法律领域中使用,以强调国际法的重要性和国际社会的合作与公正。
1. 联合国国际法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国际机构。2. 国际法院的裁决对国际社会具有重要意义。3. 双方争端将提交给国际法院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