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法律用语。谓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于罪。
⒈ 法律用语。谓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于罪。参见“故出入人罪”。
引《唐律·断狱·依告状鞫狱》:“诸鞠狱者,皆须依所告状鞫之。若於本状之外,别求他罪者,以故入人罪论。”
《明律·断狱·依告状鞫狱》:“凡鞫狱须依所告本状推问,若於状外别求他事摭拾人罪者,以故入人罪论。”
主谓结构
可以将“故入人罪”拆解为“故”、“入”和“人罪”,并与故事起源相结合。可以通过回忆故事中的季札因为过去的错误而受到责备的情节,来记忆这个成语的意义。
可以进一步了解其他与过去错误有关的成语,如“过河拆桥”、“一失足成千古恨”等。
故入人罪多用于形容某人因为过去的错误或错误行为而受到责备或处罚的情况。常用于文学作品、演讲、辩论等场合。
1. 他因为故入人罪,一直受到同事们的冷嘲热讽。2. 尽管他已经改过自新,但他故入人罪的事情还是不断被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