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一个政府派驻他国某一地区或城市的外交官员,任务是保护本国与它的侨民的权益和处理侨民事务。
英consul;
⒈ 所管之事。
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取其领事之号。”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随所领之事以为号也。”
⒉ 谓统领其亊。
引唐 薛用弱 《集异记·蔡少霞》:“玉人谓曰:‘愍子虔心,今宜领事。’”
明 刘基 《紫虚观道士吴梅涧墓志铭》:“及先生领事,乃重修三清殿。”
⒊ 由一国政府派驻外国某一城市或地区的外交官员,其任务是保护本国及其侨民在该领事区内的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管理侨民事务等。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七回:“到了岸上来,惊动了他的本国领事打官司。”
郑观应 《盛世危言·通使》:“按泰西公例:凡通商各国,必有公使以总其纲,有领事以分其任。”
⒈ 政府派驻外国保护侨民的外交官。负责处理商务、航运、行政及公证等事务。
动词+名词
可以将“领事”这个词与“外交官”、“保护公民”等相关概念联系起来,形成记忆联想。
可以进一步学习相关的外交和国际关系知识,了解领事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领事一词常用于描述外交官的工作,可以用于描述外交部门的人员,或者具有类似职责的人。也可以用来形容承担重要使命或责任的人。
1. 他在外交部任职多年,曾经担任过多个国家的领事。2. 这位领事在处理外交纠纷时表现出色,赢得了各方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