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典出《晋书·良吏传·曹摅》。曹摅为临淄令,岁夕,暂放狱囚回家,克日令还,“至日,相率而还,并无违者,一县叹服,号曰圣君。”后以“遣狱之化”谓良吏治政清明。
⒈ 典出《晋书·良吏传·曹摅》。 曹摅 为 临淄 令,岁夕,暂放狱囚回家,剋日令还,“至日,相率而还,并无违者,一县叹服,号曰圣君。”后以“遣狱之化”谓良吏治政清明。
引南朝 梁 江淹 《始安王拜征虏将军南兖州刺史章》:“臣职右 南阳,谢蒲鞭之政;任重 临淄,无遣狱之化。”
遣狱之化是一个由四个汉字组成的成语,结构简洁明了。
可以将遣狱之化与法律程序和解决纠纷的过程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形象的记忆。可以想象一个人将矛盾和纠纷送入法院,经过法律程序的处理,最终达到化解的效果。
可以了解更多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知识,深入了解遣狱之化成语的背景和意义。
遣狱之化常用于描述解决纠纷的过程和结果。可以用于法律领域的讨论,也可以用于日常生活中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情况。
1. 他们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了争执,最终实现了遣狱之化。2. 在法庭上,双方通过辩论和证据交锋,希望能够达到遣狱之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