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特别命令。
⒉ 特别任命。
⒈ 特别命令。
引《三国志·魏志·崔林传》:“周武王 封 黄帝、尧、舜 之后。及立三恪, 禹 汤 之世,不列于时,復特命他官祭也。”
《新唐书·卢迈传》:“今摄祭特命也, 亘 以常令拒特命,执非所宜。”
《宋史·刑法志二》:“富国 仓监官受米湿恶,坏十八万石,会恩当减,帝特命夺官停之。”
⒉ 特别任命。
引《宋史·职官志四》:“淳熙 三年,特命 李燾 以秘书监权同修国史、权实録院同修撰。”
《宋史·选举志四》:“中散以上劳绩酬奬,合进官者,止许回授子孙,特命特迁,不拘此制。”
⒈ 特别任命某人担任某项职务。
特命是一个形容词短语,由“特”和“命”两个字组成。
可以通过将“特命”与“特别任务”联系起来记忆。特命强调任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因此可以想象特命是一项需要特别关注和重视的任务。
可以进一步学习与特命相关的成语,如“特立独行”、“特殊”的含义和用法。此外,也可以了解特命在不同领域的具体应用和案例。
特命多用于形容被临时委派或指派的任务,强调该任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常见于军事、政治和组织管理等领域。
1. 他受到了上级的特命,必须立即赶赴前线。2. 这次特命任务非常紧急,需要尽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