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喧:大声吵嚷。客人谈论的声音超过了主人的声音。比喻客人取代了主人的地位,或外来的、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的、主要的事物的地位。
例近有喧宾夺主之势。——清·杨宜治《俄程日记》
英a presumptuous guest usurps the host’s role;
⒈ 客人的声音比主人的还要大。比喻客人占了主人的地位或外来的、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的、主要的事物的地位。
引郑观应 《盛世危言·商务》:“今各国轮船无处不到,获利甚厚,喧宾夺主,害不胜言。”
民气 《论铁路与西北之关系》:“盖 伊犁 与 俄 属 中亚西亚 连接, 俄国 人民之往来於此者,几有喧宾夺主之势。”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一篇一:“这黄角树每每爱寄生在别的大树上,因为发育的迅速,不两年便要闹到喧宾夺主的地位,把那原有的大木形成为自己身上的寄生树一样。”
⒈ 喧,喧腾。喧宾夺主指声势强大的宾客,占了主人的位置,反客为主。
例如:「他居然在听众席上大发议论,喧宾夺主。」
近反宾为主 反客为主 太阿倒持 鹊巢鸠占
反反宾为主 反客为主 太阿倒持 鹊巢鸠占
“喧宾夺主”原作“喧客夺主”,意思是主人邀客前来,客人却喧闹嚣张到反客为主。在赵翼的《廿二史劄记》中使用了这句成语。清代文人赵翼长于史学,曾著《廿二史劄记》一书,讨论二十二部历代正史的编纂方式及其优缺点,并考订修正重要史事。在讲到南朝时的《宋书》、《齐书》时,介绍这二本史书有带叙法,即是在为某人立传时,如讲到与此人有关的另一人,会在下文带出这人的生平事迹。如在刘道规的传记里,讲到他在攻打徐道覆时,以刘遵为将,因而赢得胜利。下面就接著简述刘遵这个人的生平,讲完后再重回刘道规的事,这就是所谓的带叙法。这种方法是有好处的,因为如果每个人都要写传记的话,实在写不胜写,但有些人有事迹可说,不写可惜。这样既可省去多传的繁琐,又不至于埋没这些人,实在是个写史书的好方法。不过,有时也有缺陷,像在〈刘义庆传〉里,因为叙述到他爱与文士鲍照等人交朋友,于是用了很大篇幅来写鲍照,才又回到刘义庆,使得整篇传记里,主人翁刘义庆的事显得较少,而鲍照的事反而变多,这样显然模糊了焦点。赵翼用“喧客夺主”来形容〈刘义庆传〉的整体效果,为客的鲍照篇幅过大,反而抢尽主人刘义庆的风头。“喧客夺主”就是“喧宾夺主”,指宾客声势强大,占了主人的位置,反客为主。
①他很不识大体,经常在宴席上喧宾夺主,抢尽主人的风采。
②我们既然是客人,自然应该听主人的吩咐,怎么可以喧宾夺主呢?
③他们这样喧哗吵闹,完全无视台上表演者的存在,未免喧宾夺主了吧!
④虽说伴娘也要打扮,但若是比新娘还美丽,喧宾夺主,未免有点不妥。
⑤作者对这篇小说的主角著墨不多,反而喧宾夺主地描写了许多配角的生平。
喧宾夺主的结构是由两个意义相关但相对独立的词语组成,通过结合形成了新的含义。
可以通过以下记忆技巧来记忆喧宾夺主: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学习喧宾夺主:
喧宾夺主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人在别人的场合上过分引人注目,不顾他人感受,甚至抢夺了主人的地位或话语权。这个成语常常用来批评那些自以为是、喜欢炫耀的人,以及在集体活动中表现过于出众的人。
1. 他在朋友的婚礼上大声喧哗,完全喧宾夺主。2. 这个人总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成就,喧宾夺主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