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概要。
⒈ 概要。
引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二:“即呼书吏开柜,取《东汉志》来。因共视之……言不必尽然,要概似之。”
主要由两个字组成,前者为动词“要”,后者为形容词“概”。
要概可以通过将“要”和“概”两个字分开记忆,然后理解其含义。同时,可以结合例句来加深记忆。
要概是一个在正式场合中非常常用的成语,可以进一步学习其他类似的成语,如“概括万象”、“一概而论”等。
要概常用于正式的演讲、写作、讲座等场合,用于对某个事物进行概括性的描述,以便更好地传达信息或表达观点。
1. 老师要求我们在写作文时要概要扼要地表达观点。2. 演讲者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要概了整个项目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