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刑律。
⒈ 指刑律。
引《左传·昭公六年》:“火见, 郑 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
林尧叟 注:“藏争罪之法也。”
杨伯峻 注:“言刑书将起争端,故谓刑书为争辟。”
《汉书·五行志上》:“郑 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
颜师古 注:“著刑於鼎,故称刑器。法设下争,故云争辟。”
⒉ 竞相征召。
引唐 杨炯 《宴族人杨八宅序》:“诸侯闻之而愿交,三公礼之而争辟。”
争辟由两个字组成,分别是“争”和“辟”。
可以通过将“争辟”与“争夺地位”联系起来记忆。想象两个人争夺一个宝座的场景,帮助记忆这个成语的含义。
可以通过学习其他与竞争、地位相关的成语来扩展词汇。例如,“竞争激烈”、“争权夺利”等。
争辟常用于描述人们在工作、竞选或社会地位方面的争夺。可以用来形容政治竞选、职位晋升、学术成就等方面的竞争场景。
1. 他们争辟校长的职位,竞争非常激烈。2. 在这个公司,员工们争辟经理的位置,为了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