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公认的第三者在争端两方间进行裁定公断。
例仲裁委员会。
英arbitration;
⒈ 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
引李大钊 《新纪元》:“虽然也曾组织过什么平和会议,什么仲裁裁判,但在那里边,仍旧去规定杀人灭国的事情。”
刘少奇 《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在原则上我们当然反对国民党的强迫仲裁,但是,为着争取群众斗争的胜利,对于国民党的‘调解’与‘仲裁’,在事实上我们不应该完全拒绝。”
范文澜 《中国近代史》第三章第一节:“《巴黎和约》之后, 拿破仑三世 成为当时 欧洲 最高的‘仲裁者’。”
⒈ 双方发生争执时,将争执事项交与第三者或法院进行评断裁决。
例如:「国际仲裁」、「法院仲裁」。
近评断 评议
英语arbitration
德语Arbitrage (S), Entscheidungsinstanz, Entscheidung (S), Schiedsverfahren (S)
法语arbitrage (droit)
仲裁由两个字组成,分别是“仲”和“裁”。
可以将“仲裁”拆解为“仲”和“裁”两个部分。其中,“仲”可以联想到“中立”的意思,而“裁”可以联想到“裁决”的意思。因此,通过联想“中立的裁决”,可以帮助记忆这个成语的含义。
可以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法律术语和仲裁机构的运作方式,了解更多关于仲裁的知识。
仲裁常用于法律、商业和政治领域中,用于解决各种争议和纠纷。例如,在商业合同纠纷中,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以避免诉讼的繁琐和成本高昂。
1. 作为公司的仲裁员,他需要公正地解决各种纠纷。2.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他们决定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