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过失的报应;灾祸应验。
⒈ 过失的报应;灾祸应验。
引《书·洪范》:“曰咎徵: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暘若。”
蔡沉 集传:“某事失,则某咎徵应。”
晋 袁宏 《后汉纪·顺帝纪下》:“惧羣臣奢泰,昬迷典式,自下逼上,用速咎徵。”
唐 李邕 《赠歙州刺史叶公神道碑》:“入自卧内,问以咎徵。”
严复 《<原富>按语》:“閲今而考古,格物而致知,必求真实而后已者……夫非妖祥咎徵之谓也。”
⒈ 天灾的征验。
引《书经·洪范》:「曰咎征,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旸若。」
唐·李邕〈大唐赠歙州刺史叶公神道碑〉:「入自卧内,问以咎征。」
咎征由两个汉字组成,没有特殊的结构。
可以通过将“咎征”与“责备”和“惩罚”这两个词联系起来记忆。想象一个人犯了错误,然后被责备和惩罚的场景,这样可以帮助记忆咎征的含义。
可以进一步学习其他与错误、责备和惩罚相关的成语,如“自作自受”、“因果循环”等。
咎征通常用来形容某人因为错误或过失而受到责备或惩罚的情况。可以用于描述个人、组织或国家在面对错误时所遭受的后果。
1. 他因为疏忽大意而导致了公司的损失,最终遭到了咎征。2. 政府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确保社会秩序不受到咎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