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奸幸”。
⒉ 指奸邪得宠的人。
⒊ 指奸邪得宠。
⒈ 亦作“奸倖”。
⒉ 指奸邪得宠的人。
引《后汉书·党锢传·李膺》:“膺 与廷尉 冯緄 、大司农 刘佑 等共同心志,纠罚姦倖。”
唐 韩愈 《唐故相权公墓碑》:“改左补闕,章奏不絶,讥排姦倖。”
⒊ 指奸邪得宠。
引《宣和遗事》前集:“盖 宣和 之患,自 熙寧 至 宣和,小人用事六十餘年,奸倖之积久矣。”
奸幸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其中“奸”表示不正当的手段,而“幸”表示迫使或胁迫他人为自己服务。
可以通过将“奸幸”拆解为“奸”和“幸”来记忆这个成语。奸表示不正当手段,幸表示迫使或胁迫他人为自己服务。
除了奸幸,还有许多与权力、利益相关的成语,如权谋、利欲熏心等。可以进一步学习这些成语,了解权力与道德的关系。
奸幸一词常用于描述个人利用权力或地位,以不正当的手段迫使他人为自己服务的情况。可以用于讽刺或批评那些滥用权力、欺压他人的人。
1. 他利用职务之便,奸幸下属,迫使他们为自己办事。2. 这位官员滥用权力,奸幸亲属,导致了不公平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