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谴谪”。贬降。
⒉ 责备。
⒈ 亦作“谴讁”。贬降。
引《周书·李贤传》:“武成 二年,除 江州 刺史。既被谴謫,常忧惧不得志。”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陆爽 以为陛下今虽容之,恐后阴加谴讁,所以反覆自陈,意在於此,不足为怪。”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天朝田亩制度》:“天王乃降旨主断……谴謫各钦命总制所奏贬各监军,或贬为军帅,或贬为师帅。”
⒉ 责备。
引朱自清 《别》:“他不曾容忍过伊仅有的、微细的谴谪,他常用语言压迫伊。”
许地山 《枯杨生花》:“我不是不依你,不过这村里只有我一个是‘读书人’,若有三分不是,人家总要加上七分谴谪。”
谴谪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
可以将谴谪与“谴责”和“贬低”这两个词联系起来,通过联想记忆的方式帮助记忆。
可以进一步了解中国古代的官员制度和惩罚方式,以及其他相关成语的使用和意义。
谴谪一词常用于描述某人由于犯错或犯法而被降职或贬低的情况。它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人在职位、地位或社会地位上的下降。
1. 他由于贪污受贿被谴谪为普通职员。2. 这个官员因为失职被谴谪到了一个偏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