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诉讼之事,讼案。
⒈ 诉讼之事,讼案。
引明 海瑞 《赠定安博莫君署澄邑事膺保荐序》:“夫 澄,讼事独多於他方,无实之词最小民之情所难平者。”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设便民房》:“便民房者,乃为讼事之人而设也。”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〇八回:“这边的讼事消息,一天紧似一天。”
⒈ 诉讼案件。
近官司
主谓结构,由“讼”和“事”两个字组成。
可以将“讼事”拆分为“讼”和“事”,并与涉及法律纠纷的场景联系起来,例如法庭、律师等,以帮助记忆。
可以进一步学习与法律相关的成语,如“诉讼纷争”、“公堂之上”等,以扩大对法律领域的理解。
讼事常用于描述涉及法律诉讼的情况,可以用于法律、社会等相关领域的讨论中。
1. 他们为了解决土地纠纷进行了长时间的讼事。2. 这个公司因为违约问题而卷入了一场复杂的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