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郑玄注:“使讼者两至。既两至,使入束矢,乃治之也。不至,不入束矢,则是自服不直者也。”后以“讼矢”指诉讼。
⒈ 后以“讼矢”指诉讼。
引《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於朝,然后听之。”
郑玄 注:“使讼者两至。既两至,使入束矢,乃治之也。不至,不入束矢,则是自服不直者也。”
宋 宋祁 《提刑使者还嘉州》诗:“讼矢久已閒,农坻矧就绪,岁晏亟言旋,无为负延佇。”
讼矢是由两个字组成的成语,其中“讼”是动词,表示诉讼;“矢”是名词,表示箭矢。
可以通过联想来记忆讼矢这个成语。可以想象两个人在法庭上争论不休,其中一人拿着一支箭矢作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可以进一步学习与法律和诉讼相关的成语,例如“诉讼纷争”、“庭前和解”等。
讼矢这个成语常常用来形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的情况。可以用于描述诉讼案件、法庭辩论和法律程序等。
1. 他们之间的争议已经无法通过对话解决,只能通过讼矢来解决了。2. 在法庭上,律师们通过讼矢来争取自己的客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