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挟奸”。
⒈ 见“挟姦”。亦作“挟奸”。心怀奸诈。
引《汉书·孔光传》:“嘉 倾覆巧伪,挟姦以罔上,崇党以蔽朝,伤善以肆意。”
《后汉书·朱穆传》:“使挟姦之吏无所依託,司察之臣得尽耳目。”
明 方孝孺 《与郑叔度书》之七:“閭里小儿,挟奸舞诈,狼贪鼠黠。”
《续资治通鉴·宋哲宗绍圣元年》:“夫妄议者犹可恕,挟姦者不可不深治。”
挟奸是由“挟”和“奸”两个字组成的成语。
可以将“挟奸”这个成语与不正当手段、不公平手段联系起来,形象地表示利用这些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可以通过学习其他类似含义的成语,如“以奸取利”、“借刀杀人”等,来进一步扩展对于不正当手段的理解。
挟奸这个成语通常用来形容某人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或者不公平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尤其是在权力、权益、竞争等方面的场景中常常出现。可以用来批评那些不择手段、不讲道义的人。
1. 他利用职务之便挟奸取利,不可原谅。2. 这个公司老板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挟奸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