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众官吏;众官署。
⒈ 众官吏;众官署。
引《左传·桓公十三年》:“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
《新唐书·百官志一》:“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状,长官躬署,对仗伏奏,仗下,中书门下涖读。”
主谓结构。
可以将“诸司”理解为“众多的司”,即各个部门、机构或单位。可以通过与“各个”、“众多”等词语进行联想记忆。
可以进一步学习中国古代的官制和行政机构,了解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组织结构。
诸司常用于形容众多的部门、机构或单位。可以用来形容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体系,也可以用来形容各个领域的专业机构或团体。
1. 他在政府工作多年,对各个诸司的工作都非常了解。2. 这个企业的业务涉及多个领域,与各个诸司都有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