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清时巡抚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右佥都御史衔,故称。
⒉ 指巡抚衙门。
⒈ 明 清 时巡抚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右佥都御史衔,故称。
引《官场现形记》第三回:“新近賑捐案内,又蒙 山西 抚院保举了‘免补’。”
⒉ 指巡抚衙门。
引《老残游记》第二回:“那知进了园门,园子里面已经坐的满满的了,只有中间七八张桌子还无人坐,桌子却都贴着‘抚院定’、‘学院定’等类红纸条儿。”
⒈ 旧时巡抚或其公署,称为「抚院」。
动宾结构,由动词“抚”和名词“院”组成。
可以通过联想来记忆,将“抚院”与“安抚人心的地方或机构”联系起来,想象在一个温暖舒适的院子里,有人抚摸着你,让你感到宽慰和安心。
可以进一步了解与“抚院”相关的成语,如“安抚人心”、“抚慰心灵”等。同时,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故事或文章来加深对“抚院”的理解和应用。
抚院通常用来形容一个能够给人带来心灵慰藉的地方或机构。比如,我们可以说“这个孤儿院是一个真正的抚院,给孤儿们带来了温暖和关爱。”又如,“这个公园是城市居民抚院,人们可以在这里放松心情,享受大自然的美好。”
1. 这家医院是一个抚院,医生们不仅治疗身体疾病,还关心病人的心理健康。2. 这个图书馆是学生们的抚院,他们可以在这里阅读、学习和放松自己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