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
⒈ 明 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
引明 刘若愚 《酌中志·大审平反纪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勅司礼监掌印太监一员,前往三法司録囚,名曰大审。”
《明史·刑法志二》:“成化 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於大理寺审録,谓之大审。 南京 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审。”
大审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没有特定的结构。
可以将大审的发音“dà shěn”与“大深”进行联想,表示对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的审查。
可以进一步学习与大审相关的成语,如大公无私、大庭广众等。同时,也可以了解一些与法律、政府、企业等领域相关的词汇和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大审这个成语。
大审常用于表示对某个问题或情况的全面调查、审查。可以用来描述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政府对某项政策进行评估、企业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等情境。
1. 法官对这个案件进行了大审。2. 政府部门对这项政策进行了大审查。3. 公司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大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