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酬谢、贿赠的财物。
⒈ 酬谢、贿赠的财物。
引《宋史·方技传下·王老志》:“王老志,濮州 临泉 人。事亲以孝闻。为转运小吏,不受赂谢。”
宋 洪迈 《容斋四笔·科举之弊不可革》:“代笔有禁也,禁之愈急,则代之者获赂谢愈多。”
赂谢是一个双字成语,由“赂”和“谢”两个字组成。其中,“赂”意为贿赂,用财物来收买他人;“谢”意为谢礼,表示回报。两个字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表示贿赂行为的成语。
可以通过以下记忆技巧来记忆这个成语:
可以进一步学习有关贪污腐败、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知识,了解贿赂行为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
赂谢这个成语通常用于批评和警示那些用财物来贿赂他人以谋取私利的行为。它可以用来描述政治、商业、社会等各个领域中的贪污腐败行为,也可以用来警示人们不要利用财物来违法乱纪。
1. 他通过赂谢官员,成功获得了一个重要的职位。2. 这个公司以赂谢方式获取了一份巨额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