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配合;两半相合。特指两性的结合。
⒈ 配合;两半相合。特指两性的结合。
引《汉书·翟方进传》:“天地判合,乾坤序德。”
颜师古 注:“言 元帝 既有威德,太后又兆符应,则是天地乾坤夫妻之义相配合也。”
晋 葛洪 《抱朴子·弭讼》:“人纲始於夫妇,判合拟乎二仪。”
《南史·顾协传》:“﹝ 顾协 ﹞少时将娉舅息女,未成昏而 协 母亡,免丧后不復娶。年六十餘,此女犹未他适, 协 义而迎之。晚虽判合,卒无胤嗣。”
康有为 《大同书》己部第一章:“后圣有作,患人之争,因人之情,制礼以崇之,凡两家判合者,以儷皮通其仪,为酒食召其亲友而号告之,高张其事以定其名分,为使人勿乱之也,於是夫妇之义成矣。”
判合是一个动宾短语,由动词“判”和名词“合”组成。
可以将“判合”拆分为“判”和“合”两个字,然后联想到判断和相合的意思。可以想象一个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证据进行判断,以确定事实是否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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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合常用于描述事物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法律、审判、考试等领域中。它可以用来指判断一个事物是否符合某个标准或要求,也可以用来指判断两个事物是否相合或一致。
1. 在考试之前,老师会对学生的作业进行判合,确定他们是否达到了要求。2. 法官需要对证据进行判合,以确定被告是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