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偏护一方。
⒈ 偏护一方。
引《后汉书·马严传》:“不务奉事,尽心为国,而司察偏阿,取与自己,同则举为尤异,异则中以刑法。”
宋 陈亮 《谢何正言启》:“尽洗偏阿,具知情伪。”
清 梁章鉅 《退庵随笔·读经一》:“自 孟喜 以下,大抵多汉学,即 荀 虞 亦在其中也。然有并存而无偏阿,足资后学之详择而已。”
⒈ 偏袒徇私。也作「偏私」。
引《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臣伏见方今刺史太守专州典郡,不务奉事尽心为国,而司察偏阿,取与自己,同则举为尤异,异则中以刑法,不即垂头塞耳,采求财赂。」
偏阿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其中“偏”表示偏袒、偏向,而“阿”表示一方。两个字结合在一起,表示偏向一方而不公正对待其他方面。
可以用以下方法记忆“偏阿”这个成语:
你可以进一步学习以下内容来加深对“偏阿”这个成语的理解:
这个成语可以用于描述不公正的行为,特别是在处理公共事务、分配资源或审查案件时。它可以用来批评那些不公正地偏袒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行为。
1. 他在处理案件时总是偏阿,不公正对待被告。2. 这个评委在评审过程中明显偏阿,对某个选手更加偏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