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接受办理;接受处理。
例受理人民来信。
英seized;
⒉ 法院接受案件,进行审理。
例上诉通常要由高一级法院受理。
英accept and hear the case;
⒈ 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引宋 苏辙 《论冬温无冰札子》:“秀州 倚郭 嘉兴县 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
《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迟 《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
⒈ 法律上指诉讼时法院认为有可诉的理由而接受处理。
反驳回
英语to accept to hear a case, to handle (a service)
德语eine Klage bzw. Verfahren für zulässig erklären, annehmen (S), einen Rechtsstreit annehmen und streitig verhandeln (jur.) (S, Rechtsw)
法语accepter un cas (juridique), faire face à, gérer
受理是一个动宾结构的成语,由“受”和“理”两个字组成。其中,“受”表示接受,承担;“理”表示处理,负责。两个字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受理的意思。
可以通过将“受”和“理”两个字进行联想记忆来记住这个成语。可以想象一个人接受了一份文件(受),然后开始处理文件中的事务(理),从而理解成语的含义。
了解更多与受理相关的法律、行政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规定,可以帮助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个成语。
受理常见于政府部门、法院、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用于描述他们接受并处理公众的投诉、申请、诉讼等事务。也可以用于描述个人接受和处理他人的请求、建议等情况。
1. 政府部门已经受理了市民的投诉,并开始调查此事。2. 法院受理了他的离婚申请,将会进行审理。3. 这家公司受理了我的求职申请,正在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