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史官。
⒉ 主持考试。
⒊ 用以称主考官。
⒋ 掌管文书;撰拟文稿。
⒌ 用以称掌管文书的人员。
⒍ 谓诗文不直陈而用比兴。
⒎ 法律用语。旧时诉讼判决书上记载判决结论的第一段文字。
⒈ 指史官。
引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轩辕 之世,史有 仓頡。主文之职,其来久矣。”
⒉ 主持考试。
引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通榜》:“贞元 十八年, 权德舆 主文。”
⒊ 用以称主考官。
引唐 黄滔 《翰林薛舍人启》:“滔 伏以十一日纔除主文。”
宋 吴自牧 《梦粱录·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闱》:“如卷子考中,发过别房覆考,如称众意,方呈主文。”
⒋ 掌管文书;撰拟文稿。
引《红楼梦》第十五回:“﹝ 旺儿 ﹞急忙进城,找着主文的相公,假託 贾璉 所嘱,修书一封,连夜往 长安 县来。”
《醒世姻缘传》第十七回:“凭那些六房书办胡乱主文,文书十件上去,倒有九件驳将下来。”
⒌ 用以称掌管文书的人员。
引清 王应奎 《柳南随笔》卷五:“前 明 之季,吾邑有 张景良 者,少为巡捕衙书佐长,而从人幕中为主文。”
⒍ 谓诗文不直陈而用比兴。参见“主文譎諫”。
引章炳麟 《序<革命军>》:“嗟乎!世皆嚚昧而不知话言,主文讽切,勿为动容。”
朱自清 《经典常谈·诗经》:“不直陈而用譬喻叫‘主文’,委婉讽刺叫‘譎諫’。说的人无罪,听的人却可警诫自己。”
⒎ 法律用语。旧时诉讼判决书上记载判决结论的第一段文字。
⒈ 法律上判决文的第一段,记载判决结果与适用的法律。
主文是一个由两个字组成的成语,其中“主”为形容词,表示主要的、重要的;“文”为名词,表示文章、文件。
可以通过与“主要”、“重要”等词语进行联想来记忆主文的含义。此外,也可以将主文与文章或文件的核心内容联系起来,这样有助于记忆这个成语的意义。
可以进一步学习与文章、文件相关的成语,如“副文”、“篇章”等,以扩大对文本内容描述的词汇量。
主文通常用于描述文章、文件或其他文本资料中的主要内容。可以用来解释某个文件的主要观点、重要信息或核心议题。此外,主文也可以用来形容某个事物中最重要的部分或关键点。
1. 这份报告的主文部分是关于市场调研结果的详细分析。2. 在这篇论文中,作者的主文是通过对实验数据的分析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