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修史的法则。
⒈ 修史的法则。
引唐 韩愈 《答元侍御书》:“谨详足下所论载,校之史法,若济者,固当得附书。”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全书皆体例谨严,具有史法。”
鲁迅 《呐喊·阿Q正传》:“即使说是‘ 未庄 人也’,也仍然有乖史法的。”
史法是由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没有特定的结构。
可以将“史法”拆分为“史”和“法”,并联想古代史书中所记载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帮助记忆这个词语的含义。
可以进一步学习古代中国的法律制度、法家学说等相关内容,深入了解史法在古代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常用于历史研究、法律学习和相关学术领域的讨论中。
1. 研究史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古代社会的法律制度。2. 这本书详细介绍了中国古代的史法演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