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审理诉讼。
⒈ 审理诉讼。
引《后汉书·百官志五》:“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禁姦罚恶,理讼平贼。”
《魏书·世祖太武纪上》:“平政理讼,公卿之所司存。”
动宾结构。
可以将“理讼”拆分成“理”和“讼”两个部分来记忆。理可以理解为“理由”或者“道理”,讼可以理解为“诉讼”或者“打官司”。可以通过想象在法庭上通过理性的辩论来解决争端来记忆这个成语。
可以进一步学习与法律、诉讼相关的成语,如“罪魁祸首”、“法不责众”等。
常用于描述法律纠纷、争议和诉讼案件,也可用于比喻各种争执和纷争的解决过程。
1. 他们之间的纠纷已经升级到了理讼的阶段。2. 在法庭上,律师们展开了激烈的理讼辩论。